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月70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年人均6720元(即月人均560元);
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月人均140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年人均13440元(即月人均1120元);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月140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年13440元(即月1120元),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年16800元(即月1400元)。具体发放标准为:
对象类别 | 供养方式 | 自理能力 | 月发放标准 |
农村特困 | 分散供养 | 完全自理、部分自理 | 1120元 |
无自理 | 2240元 | ||
集中供养 | 完全自理 | 1400元 | |
部分自理 | 1500元 | ||
无自理 | 2422元 | ||
城市特困 | 分散供养 | 完全自理、部分自理 | 1400元 |
无自理 | 2422元 | ||
集中供养 | 完全自理 | 1400元 | |
部分自理 | 1500元 | ||
无自理 | 242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