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开颜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李开颜
主要违法事实:李开颜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废,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人事与财务股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缴至指定户名(乐视体育平台_乐视体育官网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
1.对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对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废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