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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21-06-01
标  题:大冶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文  号: 主 题 词:

大冶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表日期: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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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省、黄石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大冶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来源

(一)中央、省下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黄石市下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大冶市本级安排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对象

(一)大冶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包括脱贫户、未脱贫户),不包括不再享受扶持政策的稳定脱贫户;

(二)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大冶市级贫困村。

三、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类别

(一)贷款贴息。(二)“三业”(发展产业、自主创业、积极就业)奖补。(三)扶贫示范项目奖补。(四)生态保育村奖补。(五)光伏项目补贴。(六)健康扶贫资金。(七)雨露计划。(八)住房保障奖补。(九)医疗、养老保险费。(十)应急救灾救助等其它资金。

四、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奖补标准及办理程序

所有资金实行奖补,到户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到村资金拨付到乡镇,由乡镇审核后拨到村、到项目。

(一)贷款贴息。严格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乐视体育官网:印发大冶市扶贫小额信贷实施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7〕5号)执行。具体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人行、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市扶贫办落实。

贴息办理程序:各乡镇向市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以下简称扶贫指挥部)申报贴息名单,市政府金融办牵头,组织市人行、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市扶贫办对贴息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拨付。

(二)“三业”奖补。1000元/户奖补,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大冶市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办公室乐视体育官网:继续扶持建档立卡对象发展产业、自主创业、积极就业奖补的通知》执行,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办理程序:乡镇汇总报市扶贫办审核、公示后,报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拨付。

(三)扶贫示范项目奖补。每年列支200万元(视中央、省、黄石扶贫资金量可适当增加)奖补资金用于发展扶贫示范项目建设。以乡镇为实施主体,每年计划打造4个扶贫示范项目,每个项目奖补50万元。

1.申报条件:项目必须带动2个以上贫困村,每个贫困村增收2万元,带动贫困户100户以上,户增收不低于3000元。

2.申报程序:主要按照“乡镇申报——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审定——拨付奖补资金”的步骤操作。具体实施步骤为:乡镇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申报示范项目,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定之后将结果下达到乡镇,乡镇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实施完毕后先进行镇级验收,再报请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申请拨付奖补资金,经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之后,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由乡镇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并监督管理资金使用。

3.项目实施:各乡镇对扶贫示范项目申报、资金使用、报账、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迎检、资料归档的具体程序和最终结果负责。各乡镇要实事求是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到村项目竣工验收应明确产权归属实施项目村,要严格按照审批项目实施,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确需调整变更的,要报批。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组织编制项目决算报告并报送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财政局。项目管理属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应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并留存照片备查。

4.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报账制办法,乡镇财经所负责对本区域扶贫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报账,报账资料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后方可报账拨付项目资金,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资金报账。乡镇要完善或制定项目报账实施办法。市财政部门要加强报账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生态保育村奖补。每年奖补26个村,每个村5万元。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乐视体育官网:开展“生态保育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办理程序:每年11月底前市林业局提出名单,报市扶贫指挥部研究,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由乡镇拨付到村,并监督管理资金使用。

(五)光伏项目补贴。根据黄石市发改委《乐视体育官网:印发黄石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黄发改能源2015〕313号)规定,对60个脱贫村光伏扶贫项目,按发电量每千瓦时0.1元补贴。

办理程序:补贴对象填写《大冶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审核提出意见,报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拨付。

(六)健康扶贫资金。按人均200元标准,列支35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立全市健康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建档立卡对象住院合规费用外自付费用。由市卫计局牵头,组织市人社、财政、民政、扶贫、残联部门,对个人住院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对象予以补贴的原则,拿出具体实施办法。

办理程序:市卫计局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需“一事一议”具体事项集中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分管卫计副市长和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拨付。

(七)“雨露计划”。市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雨露计划按3000元/学年/人奖补。

办理程序:市扶贫办会同市教育局对符合对象予以审核,报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拨付到人。

(八)住房保障奖补。2018年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奖补按原定标准3.68万/户执行,除整合建设、民政、残联等部门可以奖补资金外,下差部分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办理程序:乡镇向市建设局申报,市建设局审核提出名单及标准,报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拨付到乡镇,由乡镇审核拨付到户。

(九)医疗、养老保险费。2020年止,建档立卡对象医疗、养老保险费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医疗保险费按当年市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按200元/人标准缴纳。

办理程序:市人社局会同市扶贫办提出意见,报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市人社局办理拨付手续。

(十)应急救灾救助等其它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对象、贫困村应急救灾救助、重大活动等。

办理程序:各乡镇审核上报市扶贫指挥部,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扶贫办核实提出意见,报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拨付到乡镇,由乡镇拨付到人或到村、到项目。乡镇负责资金监督使用。

五、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一)设立专账。市财政局将年度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市扶贫办。市扶贫办设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账户,实行专账专管,与市扶贫办工作费用分开做账。市扶贫办要明确专人做账,市财政局要加强监督管理。

(二)严格审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一支笔审批,所有项目资金由市扶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后,方可拨付。市扶贫办要严格按程序执行。

(三)明确责任。贷款贴息、三业奖补、扶贫示范项目奖补、生态保育、光伏扶贫项目补贴、住房保障奖补、应急救灾救助资金由各乡镇申报审核,各乡镇负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健康扶贫资金监管、使用,市卫计、人社部门负审批主体责任,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负协调配合责任;“雨露计划”,市扶贫办负审核主体责任,市教育局负协调配合责任;医疗、养老保险费缴纳,市人社局负审核主体责任,市扶贫办负协调配合责任。

(四)加强监管。市财政局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指导、监管;市审计局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每年组织一次专项审计,形成审计报告报市政府;请市纪检部门加强监督,对违规使用、挪用、挤占、截留资金的,对审核不认真、不负责造成损失的,将严格追究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解释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负责。

(二)贫困户、贫困村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林业等产业项目,发展电子商务、旅游、工业、就业等,扶持政策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扶持到村、到户资金在各部门项目资金中列支,市财政不再另行安排。

(三)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党建引领·活动村庄”范畴,市财政不再另行安排资金。

(四)本细则奖补到村、到户资金可与各部门扶持政策叠加享受。

(五)全市重大扶贫项目,另行研究审批。

大冶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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